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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恶女:别爱我,要命呢!

作者:冒牌太太 | 分类:古言 | 字数:111.5万

第464章 等

书名:快穿恶女:别爱我,要命呢! 作者:冒牌太太 字数:1493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6:40

我曾经游走在空荡的大地上,没有人,只有我和我的影子。

我一直以为就该是这样的孤独的,但是为什么会遇到你呢,为什么要称呼你做良深呢。

我知道自己犯的错,也知道没有挽回的机会,当然我不后悔,可是遇见你我就后悔了。

如果没有成为一缕孤魂,如果我还是个健康的人,可以活很久很久的那种,那么我就可以做你的信徒了,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你,支撑着你勇往直前。

可是,我成了你的神侍,离你那么近,近到让我忘乎所以,我不记得了自己的身份,我以为我可以成为神,或者把你拉下神坛。

结果,我差点毁了你,我为自己的自以为是付出了代价,我还是不甘心的, 毕竟我的执念那么深,怎么可能轻易就散了去。

所以,我的残魂还是厚着脸皮的留在你的身边,那柄血玉琵琶是我的栖身之所,而你是我的心驻留之地。

其实我该知足的,毕竟你一直记得我,即便他们都怕你难受所以从来不提起我,可是你却还当我在旁,偶尔说起我时,眉飞色舞满面笑颜,即便后续你的笑脸慢慢冷下去,可是我还是觉得很暖,我转不了世,我也修不成神,但是我能陪着你,一缕残魂,直至散灭。

龙炎,天生神力,身高两米,可擎天地,可平战乱,奈何功高盖主,被君王猜疑,被众臣嫉恨,被世人恐惧,他被国家和人民背叛,那满腔的怨气如何消得了,便是肉身灭,冤魂也不散,为祸人间,只为平复那无尽的恨意。

茫茫大地上,最终便只留下蜿蜒纵横的血河和在血河中趟行的孤独巨人。

作为世间人人闻之色变的恶灵,龙炎的姓名早已被巨鬼血何取代。

某一天,一个女性出现在他的身边,她一身白裙,姣白的脸庞,连她伸出的手都白到透明一样。

真是耀眼且纯洁的颜色,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身披的是黑污污的破碎战甲,头发又脏又乱又长又坚硬,脸被干涸的血掩去了本来的面目。

这样的他,活该被人背叛被人恐惧,他甚至在漫长时间中,无数的杀戮中,以及众人的避之不及中,失去了曾经作为人该有的那些感性。

“要不要跟我走啊?”

女性认真的问出这句话,她似乎视他恐怖的所作所为以及肮脏的外表于无物,她把他当成了一个普通的人,普通到她可以和颜悦色,言笑盈盈。

“如果你后悔了,我不会善罢甘休。”

他许久没有开口说话,声音像是砂纸之间的互相磨蹭,难听倒胃口。

“嗯,我永远不会。”

她确实说到做到,最终食言的人是他。

他从那天起,就跟着她,她说他应该酷酷帅帅的,英姿飒飒,威武俊拔,所以用她的神力一次又一次净化他身上的污秽,修剪他比石头还坚硬的头发,每修剪一次,就废掉一把剪刀。

她喜欢坐在他的肩膀上,他肩宽阔敦实,看起来就力量感十足。良深时常坐在他肩膀上摇晃着小脚,嬉戏玩闹,像是天真的孩童一样。

他虽然看起来笨手笨脚,但是他生前可是有一手好厨艺,带兵出征那会儿,虽然能吃的饱饭就行,但是他是个对吃食颇为讲究的人,所以他时常会自己亲自下厨,搞得其他营帐的将帅和军师都会打着批复文件的幌子来他账里蹭吃蹭喝。

良深则是看似心灵手巧,实则笨拙如猪,偏生她愣是生了张馋嘴。

月巳自从知道她是个吃货以后,就变着法给她做各种好吃的,把她的嘴和胃都养的越来越刁,这或许就是后来人们说的,想要抓住谁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月巳非常护短,对良深维护异常,谁都不能伤害她一根头发,即便是她自己也不行。在良深收了第二位神侍也就是花峤的时候,他就因为花峤的女鬼指甲差点伤到她的手,于是把她留了许久的心爱的红色长指甲修剪的一只都不剩,甚至连指甲边缘都打磨的光滑好比鹅卵石。

月巳非常喜欢良深,或者说抱有相当深沉的情感和执念,所以当那份独占欲越来越甚嚣尘上,肯定会有一方会喘不过气,只不过,这一方不是良深,而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