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作精女配她只想当咸鱼
作者:秀水双溪 | 分类:古言 | 字数:16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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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成了纨绔子弟 5
身穿破衣裳,头戴破草帽,手里干活儿的工具也很是简陋,但他的脸上却是满足的笑容,田地里的庄稼苗很是挺拔,很水灵,想来这就是老农高兴的原因。
“老伯,你这地里种的是什么啊?”看起来很像是高粱,但看起来又比高粱的杆子细一些。
结果还真是高粱,“你这一共种了多少?能收获多少?”蓝澜好奇的问。
“能有一石!”
蓝澜皱眉,也就是才一百斤?
“那您一共种了多少亩地?这产量够自家吃的吗?”不是他想问这么多,而是看着农民们真的不容易,在现代的时候,明明种田都机械化了,人都轻松了很多,还有那么多人不愿意种田呢。
而在这古代,真的是只能靠人力种植粮食,而且还要交不少的税。
“我们家一共十亩地,其中的八亩地种的是小麦,一年下来,能吃了六成饱,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这还是因为他们家还租种了地主家的地,平时没事还要去挖野菜,上山捡一些能吃的贴补。
要不然的话,还真不够家里人吃的。
蓝澜又问了一些问题,他一直都知道的古代的百姓生活苦,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欺负压榨,但没想到即使没有人欺负,光是靠着好好种田,还真的过不上能吃饱穿暖的日子。
他想着或者许他可以为这些人做些什么。
当然,也是为了功德。
而且,他这一世是男人,身份也高,想要做点什么都很容易。
“你在想什么?整个上午神思不属的?”柳文许拍了拍蓝澜的肩膀,这一早上,就见他一直在想事情。
蓝澜看了他一眼,然后叹了一口气,“没想什么,就是有些感慨!说了你也不懂。”
在柳文许的庄子上一直玩儿了三天,几人觉得没意思了,才各回各家。
蓝澜给新华公主带回来两张自己打来的皮子,给英国公了一坛人参泡酒,还是蓝澜自己亲手做的,酒坛里面还放了一滴灵泉水,保证喝了之后,让他的身体百病全消,说不定还能给他再造出来几个庶弟庶妹。
给大哥蓝浩的,还有给大嫂张氏的,都没有忘记。
接下来蓝澜自己找了一些书籍,这个国家的地理还有一些历史,县志,州志,还有一些野史,他都看了一遍。
然后又找不少人问过,这个世界的作物,每个省的作物生长。
蓝澜也没什么好的想法,他觉得自己现在可以效仿书中的穿越者们,先把土豆和地瓜给弄出来,玉米也行。
但在那之前他手里得有人才行。
但身为一个纨绔,他的手里又怎么会有得用的人呢?于是蓝澜就去找新华公主了。
“你说你要什么?”新华公主看着自己的儿子,很是不解,为什么自己的儿子会对种地感兴趣了?
不过,也不是不行,只要对方不闯祸就可以的新华公主,不止给了他人,而给了一个庄子,让他可以放开手去做。
蓝澜:……果然,要说富有,还得看公主们,哪怕是不得宠的新华公主,这千亩的庄子说给就给了,那个好气,让蓝澜有些羡慕怎么办?
“谢谢母亲,你最好了,我最喜欢母亲了。”蓝澜喊口号一般的将话给说出来。
他觉得自己现在的脸 皮也算是锻炼出来了,要是搁以前,他说这样的话,准会脸红,但现在,他居然没有任何的不适应,这可真是太奇怪了。
他还以为自己无论活多久,都会是有些木讷害羞的性格呢!
接下来蓝澜就一心和土地打交到,势要将土豆地瓜都种出来,改善一下人民百姓的生活,最好能让更多的人吃饱,哦,还有玉米,这是也是主食呢!
本来他就知道这些该怎么种植,现在种起来还不快吗?
而且,他挺想念香香甜甜的烤地瓜的,当然,他要是想吃的话,空间里也不是没有存货,但一个人吃有什么意思?
蓝澜虽然种地瓜什么的,但地不会一直住在庄子上,他还是会经常回府上的。
毕竟原主的愿望里是希望他要照顾好父母的。
“又去庄子上了?”看着刚刚回府的儿子,新华公主有些无语了,她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什么时候这样的关心农事了。
“嗯!母亲,我种的那些土豆地瓜都已经开始长了。”就是不知道天冷下来之前能长多大,不过,蓝澜也没觉得有什么,反正不管长多大,总比粮食长的多。
“等到长成了,我一定第一个拿给母亲尝尝,那烤地的味道真的很好。”
“那行,母亲就等着你送来的烤地瓜。”新华公主对此表示期待,毕竟她没有吃过,而且还是她儿子亲手种出来的,她当然想要知道好不好吃。
“对了,你四哥现在相看,很快的就要订亲了,你呢?澜儿?想找个什么样的对象?你说出来,母亲倒时候按照你说的去找。”
蓝澜:“那个,母亲,我还小呢!”才十六岁,怎么就需要找对象了呢?
“不小了,你看像你这么大的,有几个没有成家的,有的孩子都有了。”这又一个庶子要结婚了,她当然也想着早点给自己儿子娶个媳妇。
哪怕现在不成婚,但让她有个准备,可以先说说喜欢什么样的,她可以照着去找。
“蓝文青都要订婚了,你还小?你比他小多少?”新华公主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己儿子,真是一点也不像她,喜欢欢就追,不喜欢就拉倒。
“母亲,那成亲是一辈子的事,儿子还不得找个自己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