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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化当天,劫掠千万物资去流放

作者:颜小妮 | 分类:古言 | 字数:103.3万

第65章 莫非,师父认得她娘亲?

书名:黑化当天,劫掠千万物资去流放 作者:颜小妮 字数:2112 更新时间:2024-11-16 16:02:08

那炖得十分软烂的羊肉,配着蘑菇的香气散发出来,一定很好吃吧?

那辛辣鲜香的兔子肉,馋得云柔不停的咽口水。

还有那一串一串滋滋冒油的羊肉串,云柔真想不管不顾的就拿起来啃。

她肚子里已经好多天都没有油水了,碗里的野菜能有什么味道?

但她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她说过兔子那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子。别人都觉得她善良无比,她不能自毁形象。

众人欢快的大口大口吃着肉,几个差役从未吃到这么好吃的菜,这位小郡主,实在是厉害。

华南山行走江湖多年,也从未吃过这般让人欣喜的东西。

“徒儿,你这手艺非常不错,今晚的菜太好吃了!”

“嘿嘿,师父你不都说了我是天才嘛,我也这样觉得,一学就会了。”

“确实!突然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天才女子。”

“多谢师父夸奖,师父你多吃一些。”

“好!”

听着华南山夸奖自己女儿,镇南王高兴得不得了。

“华兄,倾儿这孩子,打小就喜欢学医,她娘亲当年也是一位医者,不过在生她的时候……撒手人寰。

当年她留给倾儿一本医书,倾儿后来都认真在看着。只可惜的是,一直没能为她找到一位好师傅。”

“哦?倾儿以前看的什么医术?”

云倾从怀里将那本她娘亲留下来的医书递给华南山,“师父,这就是我娘亲留下来的医书。”

华南山接过去翻看了起来,只见他脸色微微有了些变化,片刻后将书还给云倾。

“这本书确实有益于你学医术。”

云倾没有错过他师父刚刚脸上的表情,那表情,似乎是惊讶,又似乎是……?

莫非,师父认得她娘亲?

不然师父怎么会是这样的表情呢?

宁梦然仔细的剥着手里的黄精,剥好皮后,将干净的黄精递到云倾手里。

一顿饭下来,众人都无比的满足。

能在流放路上吃到这样的伙食,实在是难得啊。

因为准备了马车,又有差役的照拂,云家人倒是没吃什么苦。

镇南王和云家五兄弟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

明明是很重的伤,他们不知道为何,竟然好得那么快,这才几日功夫啊?

看来,倾儿给他们的金疮药,是真的好使。

可……以前他们用金疮药,也没有这么好的效果啊。

这是怎么回事呢?!

众人都吃得肚子圆滚滚,满足的靠着。

“乖徒儿,为师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真是大饱口福啊。”

云倾笑了起来,异世的那些菜肴确实不错,花样又还很多。

她如果将异世的那些菜式都在烈国做出来,想必一定会很受人喜欢的。

想到这,云倾觉得,她要慢慢开启她的大业计划,有钱才是王道。

“师父,只要你喜欢吃,以后徒儿还给你做。”

华南山暗暗在心底发誓,这般惹人怜爱的天才小徒弟,他一定要将毕生所学传授给她。

他也知道他小徒弟如今面临的是什么,他定会竭尽所能护着她。

宁梦然起身收拾着吃饭的残局,见此云倾瞥了她一眼,满眼都是嫌弃的样子朝着云柔低声开口:

“柔儿,咱们府中,只有你最能干,动作最利落的,在我师父面前,就别让其他人抢了风头吧。”

云柔一听,好像也是。

若是华神医见她能干,也收她为弟子呢?

那她以后,不就又多了一重身份?

想到这,云柔急忙起身,朝着宁梦然笑吟吟的开口。“夫人,这样的事,还是我来做吧。”

宁梦然看了一眼云倾,默默地放下了手里的碗筷,退到一边去了。

此时,华南山坐在不远处一棵大树下,云倾走到华南山身边,低声道:“师父,你老人家可是与那影三千有交情?”

华南山点点头,“没错!影三千的主子与我是有些交情。”

“师父,我听闻影三千都是拿钱办事,师父你也知道,我们这一路去寒州,都不得安宁。我想请影三千护送我们去寒州。”

“好!小事情!师父这就传信给影三千,别说请不请的了,看来为师这张老脸,他们也不会推辞的。”

洛公子一直在暗处护着云家,本是不好走到明面上来。

但此时他徒儿这样说,不正是给了公子一个机会走到明面上来吗?

“谢谢师傅!不过师傅,这人情归人情,不能因为师父与他们有交情,就麻烦人家。师父,咱们付钱的。”

“好!我这就传信给影三千。”

“谢谢师傅!”

她更喜欢花钱办事,这样人家起码为了银子也会靠谱一点。

过去的那么多精力告诉她,不要将希望寄托与某一个人身上,否则便是鸡飞蛋打。

狗太子下一次毕竟来势汹汹,她自己的势力,再结合影三千,平安到达寒州定然不成问题的。

等到了寒州,再做打算。

华南山拿出纸笔开始写纸条,一只看似信鸽的鸟,飞到华南山肩上停下。

他将纸条放在鸟儿腿上,信鸽瞬间就飞了出去。

看着飞远的信鸽,云倾有些疑惑的开口,“师父,你这信鸽,好似与一般的信鸽有些不一样啊?”

“这不是信鸽,这叫千寻鸟,外形看起来和信鸽差不多,但是却比信鸽要快很多倍。不仅如此,千寻鸟辨识方向的能力非常强。

用他来传递信息,很快就能收到。”

“比信鸽还要快很多倍?”

“正是!信鸽需要十日才能到达的地方,千寻鸟只需要一日就能到。如此速度,才让千寻鸟异常珍贵。”

那就是比信鸽快十倍!

看着千寻鸟飞走的方向,那鸟儿确实快啊,一溜烟就看不到了。

在这通讯并不发达的朝代,若是能有这样快的千寻鸟,倒真是能让信息迅速很多。

她挺怀念异世的手机,那才叫快呢,一个电话出去,就能收到对方想要说的话。

真是极好!

可惜时代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