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隋
作者:玄武季 | 分类:历史 | 字数:26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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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日月之印
徒泰山天池,即使是在白雪皑皑的冬天,也有白云缭绕、波光涟漪的时候。
每至天晴,天池清澈碧透,犹如一面镶嵌在峰群环绕的之中的镜子。当周遭一十六座奇峻的山峰倒映湖中,白绿蓝相间,蔚为壮观。
天池孤悬,没有入水,只有出口,但水面终年如一,外流不息。
传说中,池中潜伏着一条\"天龙\",天池水就是龙息龙涎幻化而成。
因此,徒泰山的人们又称天池为龙潭。
天池水,亦称圣水。
徒泰山天池,也不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好脸色。
板着脸的她,面容多变,风狂雷暴,沙扬石飞,云雾雨雪,冰雹横斜。一时阴沉数日如晦,一时乍晴一时若镜。
天池,就在这无常的变幻之间若隐若现。
人们盛传,只有与天池有缘的人,才能见其真容。无缘者,数次不得见其一角。
温璇和李贤,在众多的女护卫的搀扶簇拥中,翻过山顶一道豁口,神秘的徒泰山天池,立马清晰地呈现在众人眼前。
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李贤的眼睛湿润了,周身的血液仿佛听到了某种呼唤,蓬勃起伏,她好想化作一只自由的飞鸟,翱翔在这湛蓝、澄净、美丽、神秘的天池之上。
温璇不由自主的松开挽着舅妈的双手,伸展开去,似乎要将虚空中的美景揽入怀中。虽然,她看不见,但她能闻到那股神秘空阔、骄傲散淡的气息。面前,似乎有种巨大的吸力在拉扯着她扑进去一般。
“来吧,来吧,孩子,我在这里等着你!”
每个人的耳边似乎都在闪烁着这句悠远的呼唤!
“舅妈,咱们能不能去天池上荡舟?”
“当然能了,上来之前,我就让力士们准备了舟楫,还有侍卫中的操舟者。”
放飞中的李贤,当然不会让自己的宝贝外甥女失望。这次两个人相伴顶风冒雪来观天池,可甚是是劳师动众、很费了一番心思。
高琬因为身子不适,没能成行。
而可怜的温妪薇诺娜,也在三年前终于不堪老迈和疾病的折磨,撒手而去。
那只原本想带入坟墓的奇异手镯,也被温璇偷偷地从即将在烟火中消失的薇诺娜手腕上褪下,做为自己对阿婆最深刻的念想保留下来。
只是,谁也不曾注意,当那手镯被温婉套在自己左手腕上的时候,上面的月纹闪烁出一道亮异的光彩。然后犹如活过来一般的手镯,竟然是缩放自如很快适应了温婉的手臂,再也不能摘下。
所以,常年陪伴温婉的除了阿妈高琬和舅妈李贤,便是这支再也摘不下来的奇异镯子。
十六岁的温婉,已经完全出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美貌大方的姑娘了。
她已经几乎走遍了高句丽所有能去的山山水水、大小城郭。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能马上立功,就让双足踏遍河山。
这次,是她和阿妈、舅妈筹划许久的行程,得到了来自高句丽朝廷的大力支持。
高大元,派出了豪华的整容,以保证自家亲外甥、亲妹妹、亲老婆的的天池之旅的舒坦、安全。
于是乎,已过中年的高建武和高宾都被做为护卫大臣派了出来。
有高建武在,高宾就可以偷奸耍滑,自己于是乎在四路中选择了自认为最安全也最不起眼的一路,其他三路皆由高建武这嫡亲的王弟负责。
要说高句丽时代的天池,也是开发悠远。
黑曜石,那就出产在天池下面的黑风口附近的乱石之间。采集黑曜石的登山者们早就将通往白头峰天池的路踏得一清二楚,只是还没来得及无耻的设个祭坛,将之划归王家秘境(只有清)。
冬季的天池,风雪锁途,险恶异常。但这一切,在强大的王权和不息人财物的支撑之下,天堑变通途。
男子们,将众位贵人送上山顶池畔,便退到山头下一处凹陷避风处,掩藏身形,以防不小心窥到贵人们不当看见的身影掉了脑袋。
所以,山头上和天池畔,全是清一色白衣雪裘的女官武士。
今天的行程,两项。
一是观天池荡舟其上,二是泡温泉爽滑肌肤。
舟楫早就布置好了,温泉也着人布置妥当。
这会儿,所有人簇拥搀扶着温婉和李贤,顺着缓缓的斜坡,走向碧蓝如洗的湖面。
行走间,不觉云彩渐渐弥漫了整个天空,大朵的雾气莫名的从湖面升腾而起扑面而来。
众人立马被笼罩在湿冷的雾团之间,甚是让人心惊不已,只能在两三丈可见之间慢慢挪向低处。
终于到了池边,呼声猛起,那天空竟然渐渐云开雾散。
天池,再一次缓缓撩开面纱,悬崖峭壁,倒映于湖。蓝天,白云,犹如神镜和仙鹤,掩映浮动。缕缕阳光,用一道道光柱透过云层射入湖中,又反射到那周边黑梭梭的峰壁、白森森的雪帽上,使得明暗交替、银光闪耀,真的宛如仙境。
水波不兴,荡舟其上的温婉、李贤,一时痴了。
第32章 日月之印
置身湖面,白云在身边自在飘逸,一种神秘莫测、飘飘欲仙的感觉荡涤在胸肚之间。
李贤站起身子,不由张开双臂,头仰天池顶空,轻声吟唱:
“……
风雪万里人赴归,
雾海千涛日巡回。
轻舟一叶镜中走,
心放天庭云上推。
……
妾身有幸与君会,
从此三生不负催。
……
抬首细问峰漫雪,
一人一世几尘辉?
……”
温璇伏在舟边软垫之上,左右却是两个矫健的少妇,紧紧将她拢住。
她一边听着李贤或激情或哀婉的诗歌,一边将自己看不见的眼眸照向面前的天池水中……
她伸出自己白皙的双手,探进碧蓝的湖水中,却是发觉那水毫无冰冷侵彻之意,暖烘烘的竟如一处温暖的胸膛……
她看不见,左腕上的黑色镯子一进入天池的水中,那上面的符文便如苏醒一般,在水中散发出卓异的青光,一头刺向天空的太阳,一头却射向天池的最深之地……
刹那间,白青发出高昂的啼叫,奋力的飞向高空,扑向徒泰山最高的山峰……
刹那间,阿布胸前金笛上的符文变得通红,并将那椭圆的符文烙印在阿布的胸前,滋滋作响……
刹那间,温璇感觉从左右指尖传来一冷一热两股气流,顺着臂膀钻入身体,浸入百骸,然后打着旋一股脑的钻入眼中,彻骨的寒冷与麻酥酥的温暖交替翻腾……
温璇一时之间,犹如鬼魅附体,动弹不得,张声不得,僵卧失魂。
恍惚中,眼前一闪,犹如一道光刀劈开天地,头疼如裂……
还是那个独行的面善女子,那是那个看不清脸的男子,还是那个惊天的爆炸……
直到温璇悠悠醒转,大家都没有发现温璇刚刚经历如何惊险。
几叶小舟,飘荡在天池之上,如落叶一般在水中飘零。
温璇,眼眸中闪烁着一抹难明的神采,手腕的雪肌之上多了一朵莫名的月牙烙印。
月,现。
明妃,李贤,似乎被自己的随性诗意所感染。
一时之间,泪水和欢喜,在明媚的脸庞上交错而现。
歌声,碧波。欢笑,美人。灿烂空。
徒泰山天池北侧,有一天然豁口。
天池的水,便是从此溢出,一路在悬崖峭壁之间蜿蜒北流形成一道天河。
天河遇到一处断崖,突然奔跌而下,势如万钧,拉出数丈悬空白练,飞雾成诗。
白练落地,如大小珠玉跌落盘中,叮叮当当,轰然有声。最后,汇成一条清冽透彻的河,向山谷低处奔流而来。
攀爬雪山峻岭,毕竟还不是一般人可为。
尽管重影的高手们都努力尝试一番,可最终能够跟随阿布契郎徒手攀登,并踩上白头峰的也只有灰一、灰九和狐三人。
胡图鲁,则被阿布用眼神狠狠的钉在了营地。那眼神告诉胡图鲁,营地暂时离不开他。
当占地广阔的百倒石下温泉群,以它那最为原始的风貌,一一展现在阿布契郎等人面前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时分。
面前,也根本不是阿布前世熟悉的那种地貌,虽然大致的山形和走向没有什么区别。
龙涎温泉群,虽然依然遍布于天池白练北边的谷槽两侧的缓坡上,但此时却是山石林立、树木繁茂,颇具形胜之美。(宋以后火山喷发逐次毁坏,终成光秃秃一片,有点丑)
几十处泉口,汩汩的从天然石缝和泉眼中不断冒出,形成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水潭。而多余的温泉水,又从缺口流出,蜿蜒着汇聚成一条温泉小溪,迤逦而去。
在周遭皑皑白雪的衬托下,升腾的蒸汽弥漫在山石林木之间,云遮雾障,宛如秘境。
硫磺味,在空气中飘浮。
珍珠似的气泡,“啵、啵、啵……”地叫着。
那些经年的大池裸石之上,被长年沉淀下来的矿质包浆,红、褚、黄、青、绿、紫,好似彩陶。
而没有积雪的池子周围,绿草鲜活。“草王”一支箭,茁长其间。
阿布契郎一挥手,灰一和灰九影藏身形,向高处探去。
阿布又指了指远处的瀑布,示意狐朝那天池方向看看。
待三人远去,阿布进入山石林木之间,细细查看这处前世未曾见过的奇异之地。
仔细看来,这些高低枯黑的树木,皆是长在那高石土垒之上。靠近泉眼低洼之处,却不见一颗,只有像一支箭之类的珍异小草。估计因为巨热和硫磺之物的缘故,靠近地面的地方树木根本无法生长。
再看山石和林木遮蔽之处,早有好事之人引来瀑布活水,与温泉相融,形成好几处互不相扰、温度不等的浴池。
有那几处,竟然用围布圈住,里面洗浴用品、小食、美酒应有尽有。
但奇怪的是,一番查探下来,这温泉群林里里外外,廖无人迹。
阿布爬了好久的山,一身臭汗。看到这番光景,心中顿觉在这冰天雪地、天地唯我的露天中野浴,实在是不能忍受的诱惑。
于是,阿布便选一处最为豪华而又隐蔽的帷幕温泉钻了进去。脱了个精光,活动一下肢体,他便轻轻一跃,像鱼一样“噗”的钻入水中。
“嗷——”,说时迟那时快,一道灰影立马从水中脱出。
“乖乖,好烫啊!”
阿布尖叫着一下跳上了石台。
龙涎温泉的温度,果然是名不虚传,即使是加入了冰冷的活水,却仍然滚烫得令人忍受不及。
“啧啧,哪里来得这么多花瓣?真他娘的香!”
阿布,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又到活水口将入水量放大,这才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顺着池边的山石,慢慢滑到水中。
“喔_呀_哦——,真TN的舒坦!”
阿布禁不住发出由衷的赞叹和呻吟。
感受着滚烫的热流挤压胸膛的紧迫感,阿布展开身形,“太”字状将自己浮埋在水中,惬意的闭上了眼睛。
花瓣和香气,弥漫全身。
胸前的金笛,也在链绳的牵扯下,载沉载浮。
白青,盘旋在白头峰的晴空中,犹如天王。
不知过了多久,除了温泉的泡泡啵啵啵的声音和溪水的叮咚之声,周围还是一片寂静。
阿布感觉有点困,于是爬上一块热乎乎的石板,躺在上面,慢慢睡去。
金笛,耷拉在阿布结实的胸脯上,像是受到某种召唤一般,在树隙间投射下来的阳光中闪闪发光。
还是那张惊鸿一瞥的面孔,还是那股扎入胸膛的刺痛,还是那下意识按下按钮的动作,“轰”的一声惊天巨响,火光,碎裂,自己那犹如上帝的视角……长城、高铁……
“啊……”,真实的疼痛感一下子让阿布从梦中惊醒。
低头看去,却见胸前的金笛犹如一块烧红的烙铁,正死死地按在自己的胸大肌上熨烫。
那地方,分明是那把狗腿扎入的地方。
等阿布回过神来用手拨拉,那金笛已然得逞,颜色渐渐变淡变凉。
那儿,一道椭圆且中间有圆点的疤痕赫然在列,就像从皮肉里长出一般。
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