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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打工情事

作者: | 分类:都市 | 字数:123.5万

第169章 没了念想

书名:我的打工情事 作者: 字数:2232 更新时间:2024-11-16 14:17:44

我笑道:“可惜我们老家不下雪,不然也可以去我家过年的。”

“其实我也不是非要看雪的。”冷西定眼看我,像是在期待着什么。

老板把烤串端了上来。

足足一大盘。

我怎么能不明白冷西的意思,但若真让她去我家过年,这就意味着,我和冷西的关系是非同一般的。

不过既然她想去,我又怎会不欢迎。

我赶紧说:“那就去我家过年,好鸡好鸭的招待你。”

冷西拿了一串,大口吃起来。

整个嘴里包着食物。

从她的吃相来看,应该是没吃晚饭。

一个女人,因为工作连饭都没时间吃,突然让我心疼。

吃了两串,她才缓过来,一边喝水一边擦嘴。

“看你怕的,就算你请我,我还未必去呢。”她又吃了起来,“毕竟是过年,家里总要留个人,给我爸妈上上坟什么的。”

我叫老板炒了一份面,又要了个虾粥。

又听她说:“红姐的儿子要回老家的话,她也会跟着回去,不过还没有确定,如果确定她不会走,那么我大概率还是会去老赵那里。”

“老赵的老婆和孩子在呢,你去做电灯泡?”

冷西白了我一眼,“我和嫂子的关系好着呢,每次去京城,嫂子都会给我做很多好吃的,让你在这里瞎说!”

虽然冷西这样说,但我还是觉得不妥。

又是大过年的,她要真去老赵那里,多少还是有些不太方便。

我们家就不同了,人多不说,大家都喜欢她。

又去过一次,不算陌生。

只是要背上南天女朋友的头衔。

乡下的人喜欢嚼舌根。

特别是对女的,一般就那几个说道。

尤其是在外面赚了钱回家的,就会被说成是在外面做了不正当交易,才会赚来那么多的钱。

这些妇女们本来就说得很夸张,再一传十,就更加离谱了。

要是我带冷西回去过年,到最后应该会被传成:南天带了个老婆回来,他老婆还挺有钱,也不知道在外面吃的哪碗饭呢。

所以我也不会劝冷西去我家过年。

直到这个饭吃完,我都没再提了。

我送冷西上车时,她突然说:“你看我这记性,差点忘了。”

“忘了什么?”

冷西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提了一个袋子。

“这是我托别人买的参,给叔叔阿姨的,尤其是叔叔,现在身体还在恢复期,对他很有帮助。”

袋子很精致,我有点不敢接。

参这个东西,要么就很普通,要么就死贵。

以冷西的个性,她必然是买贵的。

“这个太贵重了,就算给他们,他们也舍不得吃的。”

“这是我的心意,跟钱无关。”冷西手悬在空中,大有我不接,她就不会放下的架势。

我接了过来。

她又瞄了一眼我的手腕。

光秃秃的。

“上次送的手表,你也是觉得贵重,才不戴的么?”

“我是怕摔坏。”

冷西甩了甩头发,打开了车门:“送给你,本来就是让你用的,你不戴,又怎么能让送给你的人觉得他送对了人?”

理是这个理,但我真的舍不得戴。

就让它珍藏起来,以后真的少见面了,也是一种念想。

就像我和唐小樱一样。

已经没有了念想。

断得干干净净,没有必要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坐上了去虹市的高铁。

到虹市时,已经下午6点了。

一出高铁站,看到眼前的虹市,就莫名有一种失落感。

曾经在这里的欢乐和痛苦,仿佛又回到了我身体里,挣扎着,咆哮着。

我默然的站到一旁,抽了一根烟后,才打车去了网上提前预订的酒店。

朱子华早一天就过来了,电话里他就告诉我,他是开车过来的。

在我还没到之前,便嚷嚷着要请我吃饭。

他说,曾经同过苦,那么这次过来,就要和他一起感受一下同甘的快乐。

呵,我哪来的快乐?

在我踏上虹市这片土的那一刻,我的心就已经蒙了一层灰了。

怎么拂都拂不掉的。

酒店是平民酒店,小单间,还算满意。

把行李都放好后,就接到了朱子华的电话。

朱子华站在一辆黑色的奥迪A8前等着我。

聚会是在次日,所以我们还可以去喝喝酒,重温一下虹市以前走过的场所。

“上车。 ”

一上车,朱子华就和我聊起了天。

毕业后,他也越来越健谈了。

我一见到他手里方向盘上的车标,就调侃道:“老朱,看来你真混得不错,短短两年时间,就已经是大老板的气势了。”

“什么大老板?你可真行,就一辆奥迪,就断定我跟大老板一样了啊,我就这么跟你说,有一个跟我同行的,也是在京城,已经买了三套房了,套套全款!人比人,气死人!”

“真这么赚钱?”

“各行各业都有高低,有穷哭的,有赚得流油的,就看你怎么做了。”

“那老朱,我要是跟着你干,是不是以后就得发财了?”

“这个说不好,也不能说是跟着我干,要看你怎么做,想被穷哭还是要富得流油,还得看你自己。”

红绿灯时,他看了看我,又说:“你看,我们虹市大学出来的人,有的开了大公司,有了只是程序员,差距肯定是有的,就看大不大了。”

车开到一半时,老朱在一间星级酒店前停了下来。

他没下车,跟我说:“南天,我接个人。”

很快,就见一个女人迎面朝车这边走来。

这女人长得眉目清秀的,年龄看起来很小。

朱子华介绍道:“我女朋友,钱书洁。”

“哟,老朱,你都知道带家属来参加同学聚会了?”

“小洁就是想来看看我读过书的地方,顺便带她来虹市游玩,然后就带她回老家。”

“你好呀,南天。”钱书洁打开后座门,甜甜的笑起来。

如沐春风。

我忙要把副驾驶让出来,钱书洁拦住我:“我坐后座就行。”

“副驾驶不应该是你的专属?”

“当然是我的专属,但这局限于女人,如果你是个女人,那我肯定要把你赶下来咯。”

钱书洁古灵精怪的样子,和朱子华的确很配。

我以为朱子华要带我去哪里吃饭,原来是一家我们大学时经常去的干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