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倜傥:福艳天下
作者:爱吃炒生鸡丝的老友 | 分类:都市 | 字数:3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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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9章 出事了。
一路飞奔,过了秦岭之后,马六没有再找地方吃早点了,到了中午的时候,终于赶到十堰,将车子停在无名寺的山脚下,马六让艾丽莎就在车上等自己,然后一溜烟的往无名寺冲刺。
马六现在的心情是有些激动的,也有些忐忑的,这么久没有去看儿子,他不知道儿子还认不认得他,按道理现在应该会叫爸爸了吧?
对儿子,马六总觉得亏欠得太多,但事实上他又没有精力照顾,所以有无名僧这一位世外高人照料和从小教导,马六也放心,只是心里却难免常常会牵挂,只是男人的感情毕竟不比女人,没有那般的外露,所以他总是将自己对儿子的感情隐藏得很深,或许只有小鱼才能体会马六的心思,因为孩子不仅是马六的,也是她的,更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赶到无名寺的山门口,马六一下子停住了脚步,无名僧正坐在大殿的门口诵读经书,而一边的一只小凳子上,正端端正正的坐着一个小孩,那小孩长得格外的漂亮,有几分像马六,虎精虎精的,不过看起来现在却是很安静,正专心致志的听无名僧诵读,至于他究竟能不能听得懂,其实无名僧不看重,马六也不看重。
马六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愣愣的站在那里,只看着自己的儿子,马六的心里涌起一股温暖的感觉。
无名僧看到马六,没有理会,只是微微的点点头,便继续诵经。
而俞小六在看到马六之后,同样只是愣愣的看了两眼,便也不再理会。
这一老一小,倒是配合默契。
马六有些无奈的走过去,站在小孩的身后,静静的等候,没有试图打破这样的详和安宁的局面。
终于,无名僧将一卷经书读完,对马六点头笑道:“你来了?”
马六点头笑道:“我来看看儿子。”
小孩抬起头,看了看马六,发了一会儿呆,突然转过头看向无名僧,有些稚嫩的叫了声爷爷,很天真的道:“爷爷,他就是我的爸爸吗?”
无名僧笑着点头。
小孩转头看了马六一眼,突然冒出一句话来:“爸爸,我的妈妈呢?”
马六心里一酸,将小孩抱进怀里,轻声笑道:“妈妈工作太忙,让爸爸来看看你,你告诉爸爸,你有没有想过爸爸?”
无名僧悄然转身离开。
小孩也没有挣扎,任由马六抱在怀里,只是从始至终都没有笑,这让马六有些担心,小孩子原本应该天真可爱,怎么会不笑呢?以前自己一唱歌,他便会呵呵呵呵的欢笑,现在不会这么小便被佛家之气影响了吧?
“我想爸爸啊,不过我还想妈妈了。”小孩子悄悄看了看无名僧的背影,像是松了一口气,突然笑了起来。
马六这辈子见过不少的笑容,但眼前小孩的笑容,让他打心眼里觉得是最漂亮最可爱最让他感动的。
小孩笑起来的时候,嘴里露出几颗小虎牙,眼睛眨呀眨的,像是沿袭了小鱼的清纯,眼神格外的清彻,像是没有受过任何的伤害和影响,透射出的便是马六很看重的天真和纯洁。
马六抱着孩子在院子里嬉耍了一会儿,然后抱着孩子到厢房中找到无名僧,后者正坐在床上打坐,马六有些小心的道:“大师,我想带孩子到市里去逛一圈儿,想要拍张照片回去给他妈妈看,可以吗?”
“孩子是你的,你当然有这个权利,不过晚上要送回来,因为晚上他还有功课。”无名僧笑道。
马六点头答应,不过心头却隐隐有一些心疼,总觉得孩子还这么小,每天就要做功课,就算只是坐在凳子上听经,这对做父母的来说,也实在有点不忍心。
不过他相信无名僧这种世外高人的做法一定有道理,所以马六什么话也没说,带着小孩出门,走在山路上,马六笑着问:“儿子,你喜欢你爷爷吗?”
小孩眨眨眼道:“喜欢。”
“那你每天做功课累吗?”马六又问。
小孩呵呵一笑道:“累,不过我还是喜欢。”
马六无语了,小孩才一岁多,可是比同龄的孩子懂事太多了,已经开始有自己的思想和判断了,看来无名僧说将来这小孩不是池中之物,还真不是瞎说。
到了山脚下,上了车,看到艾丽莎,小孩眨着一双好奇的眼睛盯着艾丽莎,没敢应声,马六让艾丽莎开车,自己则抱着孩子坐在一边。
艾丽莎对小孩也是格外的喜爱,偷偷的摸了摸自己那一直不见涨大的肚皮,暗暗的羡慕不已,马六将艾丽莎的幽怨眼神记在心上,却是不敢说什么,他觉得自己已经够努力了,可一直不见艾丽莎怀上,这让他也觉得很委屈。
到了市区,小孩估计很少出山门,所以一双眼睛有些看不过来,东张西望,但又绝不会多问什么,显得有些安静。
只是到了游乐园的时候,小孩才显出天性来,和马六玩了一通,小孩乐得笑歪了嘴,马六也打心眼里开心,艾丽莎则坐在一边看着这父子俩在那里一起欢笑,嘴角不自禁的扯出一丝笑意。
后来马六又去了童装店,给孩子买了几套衣服,接着又去了照相馆,就在广场旁边,拍了好几张相片,马六便带着孩子到广场。
小孩在喷泉四周欢快的跑动,跑动起来还有些摇摇晃晃,马六则拿着手机在一边摄像。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就到了傍晚,马六送小孩回到无名寺,无名僧已经在山门口迎接,艾丽莎将在市区采购的一些食物提进厢房,然后便先行下山。
马六在山门口依依不舍的将孩子交给无名僧,也与孩子挥手告别,孩子没有显出特别的依恋,只是微笑着和马六挥手示意。
此时夕阳西下,天边有一片火烧云,红艳艳的,走了一段,马六回头看去,无名僧抱着孩子还站在山门口,夕阳的余辉射在这一老一小的身上,那种光芒,让马六觉得格外的神圣和飘尘脱世。
回到车上,马六抽上一根烟,心情有些压抑,对一边的艾丽莎道:“走吧,找一家酒馆,今天晚上想喝酒。”
艾丽莎知道马六此时心情不太好,什么也没说,找了一家酒馆,陪着马六一起喝酒,喝的是闷酒,喝着喝着,马六又心血来潮,说想要去看看自己小时候居住的十七胡同。
艾丽莎当然是开心,她已经去过一次,但对十七胡同还是很有兴趣,两人将车子开到十七胡同,马六就傻眼了,原先的地方建起了一家医院,医院的旁边还建了集资房,原先的小夜摊不见了,街道修整得特别好,环境优雅。
可马六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像是丢失了一段最美好的回忆,站在原先胡同的地方,马六下车,坐在一边的绿化带,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人流,马六感慨道:“这个世界真是变化太快了,有时候我还有些感慨,在十七胡同住了这么多年也不见有什么变动,可才到上海两三年,一切就变了,变得有些陌生,不过这样的变化对我来说或许不一定值得高兴,但对于更多的人来说,也算是好事!”
“这都是你的功劳。”艾丽莎笑道。
马六抽了口烟,笑道:“小时候在这里发生了太多的故事,也留下了太多的回忆,可惜,再也找不回来了。”
艾丽莎嗯了一声,道:“没关系啊,你现在的经历,以后也会成为最美好的回忆。”
“不一样的。”马六笑道:“苦难这种东西吧,我觉得真不一定是坏事,比如我现在就真觉得,当初要不是在十七胡同长大,要不是在这里学到许多的东西,我就不可能会有今天,老瘸子爷爷说得没错,前世今生,都是缘孽,一饮一啄之间便早就注定,也许这就是命吧!”
两人在马路边感春伤秋,却不知道有人已经注意到他们,其实怪不得别人注意,实在是艾丽莎坐在那里太显眼了一些,洋妞,大美人啊!
“是小六吗?”有人轻声问道。
马六一转头,居然是赵大。
马六笑道:“是我。”
“哎呀,我就说像你嘛,怎么回来了也不进去看看?”赵大有些惊喜的凑了过来,从口袋里面摸出一包烟,一看,又放进去,从另外一只口袋中摸出另一包烟,软中华啊,抽了一根给马六递过来。
马六接过来,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赵大,果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今天的赵大简直就像个大干部一般,要精神有精神,人模狗样的。
“呵呵,想进去也找不到地儿啊,这里全都变了样了。”马六感慨道。
赵大欣喜的道:“我们都知道啦,这十七胡同是你投资搞的开发,以前有人还不同意,说破了风水什么的,现在没人说什么了,每个人都住进了新房,对了,我现在还是这一片的居委会主任,全是托你的福啊,走走走,去我家坐坐吧!”
马六一愣,赵大当了居委会主任?
不过马六现在还真对这赵大没有什么敌意,其实从小他就知道,赵大虽然经常撵得他们几兄弟鸡飞狗跳的,但这个人其实心眼不坏,只是豆腐心刀子嘴,所以马六笑道:“那可要恭喜赵叔了,我刚才看了一下,小区发展得还不错。”
“我说了,全是托你的福啊,呵呵,走吧,去我家坐坐,我让我那儿媳妇亲自给你做几样小菜,咱们叔侄俩喝几杯。”赵大倒是没把马六当外人,或许在他看来,马六就算再如何的风光,在他的眼中,也始终是以前那个马六,所以并没有什么受宠若惊的感觉,只是感觉自己是托了马六的福,整个十七胡同的人都要承马六的人情。
马六站起身来,拍拍屁股笑道:“那就不用了,赵叔你就先回去吧,我们也要回酒店了。”
“回了十七胡同都不上去坐坐,要是大伙儿知道了,还要怪我的不是。”赵大皱眉道。
马六推辞不过,只好同赵大一起回家,果真是鸟枪换了大炮,赵大家的装修可是相当的好,四室一厅的房子,宽敞得很,而马六的到来,也让赵大一家热闹非凡,也不知道赵大什么时候打电话出去的,一会儿时间这屋子里就挤满了人,全是原先十七胡同的人,大家都住在一幢楼上,现在见了马六,那如同是见了恩人一般,其中的几个女孩子,那眼神之炙热,让马六都有些脸红。
受不了这份款带,马六只是坐了一会儿便告辞离开,赵大再怎么也留不住,大伙儿将马六一直送到胡同口,马六逃也似的上了车离开,行驶了一段路,马六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一边的艾丽莎咯咯直笑:“看把你紧张得,不会是被那几个小女孩子给刺激的吧?”
刺激你一脸!
马六在心里笑骂了一句。
两人打闹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一家酒店,正好有房间,两人住上去,这房间并不是什么总统套房,这山城设有总统套房的酒店并不多,两人也没有刻意去寻,随便就进了这家一般的酒店。
不过这房间和那黑店比起来,却是天壤之别啊,舒服的躺在大床上,艾丽莎主动的靠了上去,勾引了马六一阵,马六最终败下阵来,阵地完全失手,最后来了个翻身农奴把歌唱,打了个翻身仗,但晚上的十二点过,两人刚刚入睡,马六的手机便响了起来。
接了电话之后,马六坐在床上抽上一根烟,脸上的笑容有些古怪。
艾丽莎也坐起来,有些好奇的问:“怎么了,亲爱的。”
“上海那边终于出事了。”马六一字一句的缓声道。
马六用了个很有微妙的词。
“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