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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漂亮炮灰甜吱吱

作者:lieutenant | 分类:古言 | 字数:71.5万

第139章 年代6

书名:快穿之漂亮炮灰甜吱吱 作者:lieutenant 字数:2089 更新时间:2024-11-25 23:23:21

“好。”程山声音生涩的回应着。

蒲扇在夏日的夜晚拍呀拍着,星星在夜空着一闪一闪的,偶尔能传来夏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

静谧的月色在小院子里流淌。

阮柯和程山又聊了许多,高高大大的猎户先生缩在小小的木板凳上,一边给小知青扇风,一边耐心的听他说话。

这场夜谈终止于阮柯往大腿上猛拍的一巴掌。

雪白的大腿软肉上登时出现一块掌印,中间还有一个红的异样的小鼓包,上面躺着一只蚊子尸体。

“臭蚊子。”阮柯生气的鼓嘴,“这下好了吧,小命没了,叫你吸血,叫你吸血!”

纤细瘦长的手指将蚊子尸体往地上一弹,“拜拜咯。”

看着这样鲜活的小知青,程山露出憨憨的笑,觉得小知青可爱又逗趣。

“不乘凉了,洗个手咱们回屋睡觉。”

回到小屋子里,点上蜡烛,程山将屋子里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防止夜里睡觉的时候有蚊子出现。

小知青没来的时候,没觉得家里缺什么,小知青一来,程山真是觉得家里哪哪都缺物什。

程山在心里给第二天要买的东西列个清单,蚊帐,打点肉,给小知青买点糖,还有什么?到时候进城里再看。

在程山在屋子里找蚊子的时候,阮柯已经脱了鞋爬上床,下午走的时候他脚就有些疼,穿的布鞋磨着脚。

晚上洗澡的时候,由于脚这边的肉被磨的,更敏感,一点热的水都能感受到丝丝蔓延的疼痛感。

脱了拖鞋,阮柯就抱着自己的脚,借着蜡烛的灯光看。

白皙的脚上有了几处被磨出的粉红,看着好不可怜,脚后跟处的皮甚至磨了点出来。

阮柯小心的碰一碰那处,痛,阮柯眼泪花又要往外冒,其实伤不是很明显,没出血没到肉那边。

放在程山身上,他估计都不会意识到自己那处受伤,偏偏阮柯是个痛觉神经敏感的,这才感受的那么明显。

过一个晚上估摸着就好了。

程山却不这么觉得,着急慌忙的拿出药膏,把小知青的脚放自己腿上。

小知青的脚又白又小,放在他晒黑又很粗壮的大腿上,对比之下他的大腿好埋汰,程山意识到自己和小知青有太多的不同。

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程山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全扔了,手上捻起点药膏往小知青后脚跟上涂,涂了厚厚一层。

然后又把其他泛红的地方都抹了个遍。

出去洗了洗手,往手上倒点花露水,往小知青被咬的大腿上抹一抹,才算完事睡觉。

阮柯眼神亮晶晶的看着程山为他忙活完这些,“好喜欢程同志啊,你真好,嘿嘿,我们明天一起去干活叭。”

听到前面一句的时候,程山的心跳的都快飞出嗓子眼,听到之后的话,才意识到是自己误会了,小知青单纯的把他当好兄弟呢!

“嗯,一起,快睡吧,时候不早了。”

阮柯往床里头挪了挪,给程山留了一大片位置,活像个等丈夫上床的小妻子。

拿着蒲扇给阮柯扇了一会风,程山就听到身旁小知青均匀的呼吸声。

放下蒲扇,他也该睡了。

眼睛闭上一会,睡不着,在心里琢磨着,小知青的腿肉好软好弹。

薄被被甩在床上的声音传来,程山睁开眼,发现小知青将被子蹬开来,恐怕是热着了。

身上可以不盖,肚子得盖,不然容易着凉。

程山伸手把被子搭在小知青肚子上,小知青穿的白背心领口有些大,使得他一下子就看到了小知青胸口的两点樱花粉。

借着强大的意志力把眼神挪开,程山直接将头转向另一边睡。

眼睛闭着心里犯嘀咕,今晚的温度咋那么高呢,热的直叫人睡不着觉。

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程山一个打滚爬起来做早饭,阮柯还在床上睡的正熟,小脸陷在枕头里,纤长的睫毛低低垂着。

程山打开小屋的门,回头看了眼小知青,抬腿去隔壁厨房做早饭。

盛了一碗米,倒点水放锅里,程山准备煮点稀粥配着昨天做的馒头吃。

米要一毛五一斤,还得有粮票才能买,程山没买太多,只留着些放家里备用,这次去城里也得买些,给小知青做的吃换换口味。

直到程山做好早饭,才是早上五点五十这边,阮柯还在屋子里睡着,但是还有半个小时就到村里上工的时间了。

又要吃早饭,还要走过去,再不起床就来不及了。

程山走进屋子叫阮柯,声音不敢太大,“小软同志,起床了。”

一连重复了几遍,阮柯这才清醒了点,程山叫他穿完衣服去吃早饭。

等到程山漱口结束,都没望见小知青从屋里出来,进去一看,穿着衣服睡着了。

008没有叫醒阮柯,自从它升级系统以后,更接近人类,它现在每天也需要休眠时间。

程山帮着阮柯把衣服换好,阮柯就那么乖乖靠在他的怀里,像个等待装扮主人的小人偶。

给小人偶穿上衣裳,帮他刷牙洗脸都弄好了,程山往他手里塞了个馒头,阮柯半梦半醒的啃着,偶尔喝口粥。

困倦中把自己喂饱了。

之后的记忆记不起来,阮柯醒来发现自己站在离田地不远的地上,是程山唤醒的他。

程山走的小路,看着阮柯睡不醒,索性直接背着阮柯到村口,一路上小知青的呼吸吐露在他的脖颈,脸歪着放在他的肩上。

他才明白二麻子为什么那么羡慕人家老婆孩子热炕头,心里有个欢喜的人,干什么事儿都有力气些。

程山是个粗俗的猎户,他不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常年打猎的敏锐教会他,见到猎物,就要死死盯着,咬死不放手。

是以,程山一见到阮柯,就凭借多年的直觉笃定,就是他。

是男是女对于常年与野生动物打交道的猎户来说,压根没所谓。

长着大眼睛的白兔子,已经在他的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