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给你送外卖
作者:是你的板蓝根 | 分类:仙侠 | 字数: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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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你妈贵姓
浑浑噩噩的岚十只觉得脑子里面嗡嗡作响,眼前有一团火光逼人,他本能的伸出手用出最后的那一丝力气去抓取那团火焰,却握到了一个剑柄,瞬间他的世界充满了火焰。
皆烬流·剑火焚心!!!
在修格玛的帮助下,岚十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使用出了剑火焚心,这一招虽然会对他的身体造成剧烈的伤害,但是同时也能最大化的激发出他生命的潜力,迫使他重新回到最佳的战斗状态。
在熊熊的炼狱之火中,一切的梦幻泡影都会被焚烧殆尽,真正的剑圣会再次苏醒!
【给本大爷醒来!岚十——】
剑圣蓦然睁开双眼,两朵红莲在眼中绽放,如岩浆般滚烫的血液再次奔涌,停拍的心脏再一次鼓动了起来,他浑身散发出灼热的气息,他又活过来啦!
【哈哈哈……不愧是本大爷!岚小子,你可真是挑了个了不得的对手啊!虽然不知道一人成军为什么会在这里,但是现在不是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赶紧准备跑路吧,以你现在的状态可不是他的对手。】
哪想到岚十竟然发出了一声嗤笑,反而走进了恩阿平的包围圈,左手反握逆刃刀,右手剑指前方。
【小子!你疯了吗?那可是一人成军,你要是全盛状态还能和他打,但是以你现在的情况,根本就不可能是他的对手!这家伙杀不完的,你只会被他活活耗死!】
“闭嘴,真是把烦人的武器……虽然一觉醒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既然被人打了,那就必须得打回去!我才不管他是什么一人成军、两人成军的,来多少,我砍多少!”
岚十可以说是非常的冤枉,也非常的懵逼,他只觉得自己睡了个好觉,做了个很长的梦,然后醒来发现自己浑身都痛,莫名其妙就变成了残血,这叫他能忍吗?
这就好比是你带着白雪公主坐在库擦库擦的小火车上吃着火锅唱着歌,边上还有个冯小刚在拍你马屁,潇洒又得意,忍不住来了句风萧萧兮易水寒。
结果你话都没说完,小火车就被人弄翻了,冒出来七个小矮人把你给劫了,还把白雪公主抢回去当压寨夫人,而你明明能当县长跪着要饭的,偏偏最后被逼着当了师爷去站着挣钱。
你说你冤不冤啊,岚十就觉得自己比师爷还冤。
一想到这里,岚十就忍不住感到一阵委屈和心酸,不由悲从中来,平时被圣女打也就算了,还要被她打进地狱,出门玩个老虎机输钱也就算了,回到家还有个小东西在那里给你灵魂拷问,还有那个蠢魅魔还要给你隔三差五整点事情出来,这些他全都忍下来了。
可是,他就是睡个觉而已,做个梦而已,为什么还会有人来打他,还差点把他送去西北。
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大家的戾气都这么重?就不能好好的坐下来谈一谈吗?
岚十这边在忆苦思甜,恩阿平那边的情况其实也没表面上这么平静,他的内心完全就是UC震惊部遭遇地震那种感觉。
那把剑他绝对不会认错,就算把他自己化成灰,他也能认出魔剑修格玛,事实上他还真不止一次被魔剑烧成灰过。
那是他那个便宜师弟的武器,虽说他早就发现自己所处的年代距离自己原本的年代很遥远,但是他可真没想到修格玛居然在这个剑圣手里,按理来说修格玛不应该侍奉阿方佐的子孙后代才对的吗?
他原本还以为魔剑在之前遇到的那个真银的血脉后裔手上,现在算是真相大白了,原来在眼前这个家伙的手里,看来对方的身份也很蹊跷啊。
恩阿平推了一下脸上的单片眼镜,冷笑着问道:“你姓什么?”
岚十一愣,这是什么套路,我姓什么跟你有关系吗,难道你就是为了问我的姓才把我打成残血的吗?
“我农奴出生,没有姓。”
恩阿平显然对这个回答非常的不满意,继续追问:“怎么可能?你别想瞒着我,我早已经看穿你了!你是姓火源还是真银?亦或是探知者?等等……难道你姓淡月?那个吸血种真的成功了?”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的理论是不会错的!不死族也是可以生育的!只要通过正确的肉体改造,哪怕是血族一样可以在体内孕育下一代的生命!”
而岚十这边则有点发愣,真银他知道,沃伦的姓氏,据说沃伦是这个世上唯一一个姓真银的人了。
但是淡月就有点操蛋了,就岚十知道的淡月就只有一位,那就是传奇强者排行榜第五位的不死族女王“命不由天”淡月·薇薇,一位据说在诺德属于活化石级别的大佬,像岚十这种才活了三十几年的小毛头根本连见到对方的资格都没有。
只有那些能够在占据榜单前十位超过一百年的老牌强者才能去拜见这位祖宗,岚十想要见到这位主还有的熬呢,而且还得保证自己能守得住擂台。
当然,你要觉得自己很牛逼,强行闯入不死族领地,直冲黯陵去找女王,也没人会拦着你,事实上这样的煞笔每年都有,大多都是一些刚升上传奇境界的愣头青,觉得自己就算打不过也能跑的掉,然后他们都成为了不死族的新鲜血液。
什么狗屁传奇榜单,那就是个笑话,岚十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任何人,光是他在不死族边界感知到里面的传奇强者的数量就在三百个以上,而且至少有六七道气息不会比自己弱,甚至有一道气息全方面压制自己。
这还只是边境,没往里面去呢,天知道位于不死族腹地的黯陵有多恐怖。
人家不死族闷声不响发大财,这么多年头下来,谁特么知道藏多少厉害的家伙,这世上的隐士高人多了去了,千万别把自己太当一盘菜。
别的不说,就那个被誉为历代最强剑圣的大地剑圣,所有人都当他早几百年前就扑街了,但是岚十在5年前就遇到过他,人家住在乡下养猪快乐的不得了,诺德也没有农管去执法,不要太潇洒哦!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我水了这么多字数,成功把战斗拖到了下一章,可喜可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