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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我能行!

作者:我去沙人了 | 分类:仙侠 | 字数:53.9万

第36章 绝无此种可能!

书名:我可以,我能行! 作者:我去沙人了 字数:1827 更新时间:2024-11-16 12:08:27

县令?

话说一个县令走马上任,刚到县衙便召集了全县的乡绅父老开会,第一句便是:

“汝闻谚云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乎?”

“破家县令、灭门刺史”是大耘朝的一句谚语,意思很直白:官当到了县令,就能让好好的一户人家破产,要是当到了刺史,那就更不得了了,一声令下就能让自己管辖下的普通百姓家灭门。

这个县令还没办正事就开始威胁百姓了,真是好不威风。想必那个县的老百姓是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官员往往可以对下级和百姓予取予夺,他们的任性妄为就好像天灾一样不可抗拒,一切的伦理与规则在官威之下都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下级和百姓们只能在官威之下苟延残喘,以待残春。

啧!官!

反过来说,县令可以说是一个县里面最安全的人物,而且掌握一县的生杀大权。

县丞,在县里地位一般仅次于县令(或县长)每县各置丞一人,以辅佐令长,主要职责是文书。

县尉,负责一县的治安和抓捕盗贼的工作,级别在县令、县丞(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之下。

如今,县衙门里面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力的官都聚在县令尸体旁边。

最急的就属县尉,他现在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心急如焚,急火攻心。县老爷家里养了护卫,仆役,不需要他派人去保护,平时也就是派两个人跟着县令到处转悠,毕竟这个县基本没人打县老爷的注意。

谁知,前天,县令一家因为妖怪惨死,好在昨天妖怪就死了,被县令下命令把那头大虫扒皮抽筋,大卸八块,千刀万剐,叫了一群人鞭尸。这事虽然过去了,但县令身边的衙役从两个变成了八个,日夜守护。

总以为有平安日子了,偏偏他奶奶的草包县令被人悄无声息的从衙门拖到这里,被人砍了头,八个衙役毛事的都没有,要是全死了,说不定朝廷怪罪下来,都他奶奶的轻点!

平白无故,县令死了,真实倒霉到家了。

莫非和那只大虫有关?!

县丞悲痛道:“林县尉,虽然大家都伤心的悲痛欲绝,但是你有什么发现吗?!”

林县尉想骂这个“王八蛋”一句娘,你问我干嘛?!你去问那些捕头捕快去啊!但他还是得“悲痛”的答复:“王县丞,下官并不是第一时间到来,只是稍快于各位几步,来的人太多破坏了现场,不过,依据最先来的那几个捕快所描述的场景,不能判断这里是否是第一案发现场。不过按照出血量和尸体的腐烂程度,以及那八个衙役的口供;”

“昨夜子时,县令大人在衙门为家里人烧完香,太过劳累,在他的书房休息,八个衙役在门外守夜,一直没听见书房传来任何动静。”

“极有可能,有东西掳走县令大人,带到这里再行凶,而昨夜子时前有一场倾盆大雨,这里又是一段下坡路,血水并没有大量的流往坡脚,故而,下官判断大人是在大雨之后不幸遇害。诸位大人请细看头颅的断口。”

林县尉邀请他们仔细观看,可王县丞哪里看过这种凶残伤口,瞥了一眼就赶紧转移视线,遮住口鼻瓮声瓮气道:“林县尉别卖关子了,还是赶紧说吧。”

王八蛋,你奶奶的!

“诸位不适应很正常。但即使是瞧了一眼,就能看出头颅断口的是十分平整的,包括颈部的骨头都是十分的平整,这说明凶手要么是武器锋利无比近乎法器,要么就是力气十分大,大到用铁条就能斩出如此平整的伤口。根据樵夫的口供,抱剑的跛脚嫌疑人,他的那把剑可能就是凶器。”

语气一转,疑惑道:“县令大人的死有很多疑点,其一、凶手的目的是什么?其二、掳走县令到此处有什么意义?其三、昨夜是鬼节,作案的时间是否与之有关?其四、是否与先前的虎妖有关?等等诸多疑点。”

王县丞皱眉:“林县尉是不是漏了最为重要的疑点?最大的疑点不应该是持剑的跛子和老乞丐,这两个身份不明的人吗?”

林县尉淡然道:“下官已经叫人根据樵夫的描述画出肖像,四处贴通缉令,现在只能寄希望于有人能提供线索。至于老乞丐,下官已经让人去乞丐窝里找了,相信不需要多久就能找到,届时便可知晓他们是否是凶手。”

“嘶~!林县尉就没考虑过那八人其中有人是内鬼吗?”

“下官会调查清楚,但下官相信他们没有任何问题。”

王县丞面色阴沉道:“若是八人都内鬼呢?”

“绝无此种可能!”

林县尉当然不会考虑这个可能,要是那八人全是内鬼,他这个县尉是做不了了,没准还会掉脑袋,这个王八蛋!!

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县令被抬回衙门,当官的走的比县令还快。

上坡大树后,空无一人。

躲在树后多容易被发现,张小三趴在灌木丛里。

王县丞与林县尉的对话他当然不见,但他听到了路过捕快的八卦和幸灾乐祸。

狗日的!

长颈鬼怎么变成了县令了?

一块腐肉怎么变成了昨晚死的?

樵夫又是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