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过的唐蓝的新书
作者:最好不过的唐蓝 | 分类:其他 | 字数:4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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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会说人话
第二天一早,我就从手机上查一家叫”米国划时代文化传播公司”的记者电话。
第一个记者没接电话。
第二个记者听了我的叙述,骂道:“精神病院怎么搞的,居然让病人跑出来了!”
第三记者骂道:“狗会说人话?我看你说的是狗话!”
第四个记者嘲笑道:“你是想钱想疯了了吧?”
第五个记者客气地对我说:“今天不是愚人节,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第六个记者也认为我说的是一种文化创意,表示有兴趣,他在电话中说:“如果人模仿狗的声音比较酷似,也是一种艺术。”
但他答应来看看,条件是必须承担他来回的车马费、误工损失费。
一番讨价还价后,我答应给他一千元。等记者来后,我让他看看流浪狗,他摇摇头:“这条狗形象气质不佳,不适宜上镜头,我们要找人学狗说话,必须找那些高大的,这样,人可以隐藏在它身后,跟着走路。”
我解释说:“记者先生,你弄错了,不是让人学狗说话,而是这条狗真的会说人话。”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狗怎么会说人话呢?先生,你是不是得了幻想症?”
记者摊开双手,摇着头,连连说。
“事实胜于雄辩!”我说, “汪汪汪,说几句人话给记者听听!”
可是,流浪狗只是瞪着眼看着他,却一言不发。
“好了,先生,我时间有限,不在这里听你瞎白话了。”
记者说完,拿了钱,走了。
走到门口,嚷道:“莫名其妙,不可思议!”记者一走,我问流浪狗:“你怎么不说话?”
“我都给他气糊涂了,他一来,就侮辱我,说我形象气质不佳,我还能说什么,这样的人能合作嘛?真是人眼看狗低!”流浪狗愤愤不平地说。
“唉,你失去了一个机会,我失去了一千元钱。”
我伤心地说。
“别把钱看得那么重,出了名,还愁钱,我敢说,到时,你数钱数得手发软!”
我又约了一个女记者,她就在我的附近采访。
还是要一千元。
理由是:“我知道是耍我,但只要给钱,我让你耍。”
我哭笑不得,觉得只要她来就行。
女记者来了,流浪狗依旧不言不语。
我又白掏一千元。
女记者临走时问:“富人拿钱耍,是因为他们钱多得像河水,你穷得叮叮当当,为啥玩这游戏呢?”
我听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流浪狗没等我发问,就说:“这女人身上的香水味道太浓,刺得我头昏,不想说话。”
我从桌子上拿出一个面包,说:“这是你的午餐,吃了它,走吧,我是个穷人,经不起这样折腾。”
“别,别,都是我的错,你花的两千块钱,我将来会还你,我保证,再有人来,我无论如何,都说话!”
流浪狗急忙哀求。
“可是,我已经没钱付人家车马费了!”“那咋办?”
它的狗眼瞪着我,流出了泪水。
我不再理它,本来就不该相信这条癞皮狗。
我走出门口,流浪狗也跟了出来。
“求你了,先生,再想想办法,这次,我要是再不说话,你就宰了我,好不好?”流浪狗给我作了揖。
“别烦我,辛辛苦苦打工几个月,挣点钱被你祸害光了。在这里,别说宰一条狗,就是踹你两脚,也是犯法!你说说,咱俩无冤无仇的,你坑我干什么?”
“我不是情有可原吗?再不敢了!”
我们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旁边一个小孩说:“爸爸,这个人真有意思,和一条狗说话。”
“嗨,那就是一个精神病人对一条疯狗自言自语!”
他的爸爸向这边看一眼。
“不,狗也在说话,我听得清清楚楚!”流浪狗扑过去,对那人大吼道:
“你说谁是精神病,谁是疯狗,不道歉,就到法院告你去!”
“我的天哪,这条狗,的确是在说人话!”
那人连忙说,“我错了,真的错了,对不起,请原谅!”
“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别在这咋呼了,回家吧!”
我急忙打圆场。
这时,围上来许多人,都听见了狗说话,他们纷纷拿出手机拍照、录像。
流浪狗见此情景,一下子跳到我肩膀上,大声说:“各位兄弟姐妹,各位老少爷们,各位女士、先生,我是狗,但我是一条会说人话的狗,我不仅会说人话,还会背诗,会唱歌,会数学,我会很多很多!”
围观的人听后,有的大惊失色;有的目瞪口呆;有的像触电一般,一动不动地站住那里。
这时,又围上来许多人,一条街顿时水泄不通,警察急忙赶过来,看见狗在唱歌跳舞,他也顾不上指挥交通,出神地看了起来。
不一会,市长的车子从这里经过,看见前面人头攒动,就问:“什么事?怎么没有警察来疏通?”
一个人说:“千古奇观,狗在说人话,唱歌跳舞,谁还管交通不交通的,就是管,也没人理。”
市长听了,就想:活了大半辈子,没见过狗说人话,何不看看热闹?
看见这么多人来看狗说人话,我想,要的效果达到了,见好就收吧。
于是,就对流浪狗说:“撤,回家,马上会有记者找咱!”
狗也点点头,二话没说,就跟着我回来了。
众人像发疯一样跟在后边,这时,警察及时赶到,保护了我们。
不一会,手机里面关于狗说人话的爆炸性新闻不停地蹦出来。
流浪狗,还有我,一起成了网红!
回到家,还没来得及休息,各种各样要求商业合作的人员,已在门外排成了长长的队伍。
流浪狗一下子蹦到桌子上,大呼:“成功了,我们成功了!”
“既然你已经成功了,那么,我想,我们可以分手了。”
我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你还没得到实惠呢,怎么提出分手呢?”流浪狗问。
“我不喜欢热闹,也不想发大财。”
我淡淡地说。
“那就等我把两千元还你再走,再说了,你现在走了,我怎么办?谁来保护我,人家争抢我,不把我撕碎了?”
流浪狗想得挺周到的。
“好吧,等你有了好主,我就立刻离开!”我请求道。
这时,一个警察走过来,问:“你是这条狗的主人吗?”
我点点头,他冷冷地说:“你涉嫌盗窃,被捕了!”
“你们不要冤枉好人,我什么时候盗窃了!”我争辩道。
警察拿出几张照片,让我看看:“这才是真正的狗主人,这条狗,她养几十年了,这是警察局的备案和邻居的证明。”
我问流浪狗:“这是不是你的主人?”“曾经是,但现在你是我的主人?”
流浪狗回答。
“你有交接手续吗?”警察听见狗替我说话,就问。
“没有,但我是在自家门前收留的流浪狗!”我说。
“谁证明?”警察记下了我的话。
“我证明!”狗跳过来作证。
“你是狗,不具备法人资格。”
警察严肃地说,“如果没人证明,你就是偷盗,就是有人证明,你是在自家门前收留了流浪狗,但是没有到警察局备案,也是犯法。”
警察说完,命令我:“跟我们走一趟!”这时,走过来一个贵妇人,问:“警察先生,我现在可以将狗领回家了吗?”警察爽快地回答:“当然可以,不过,你要在这张表上签个字,我们必须交接一下。”
贵妇人签了字,把狗抱回家去;
我也在警察的抓捕令上签了字,跟他进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