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吧,苟系统
作者:一只晓透明 | 分类:玄幻 | 字数:5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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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娶!我娶还不行吗
“等会!符百芳,是不是青轩城开青楼的那个,百芳夫人。”
“对啊,小叶你认识?”
叶夜捂着脑袋:“她女儿是不是叫符璃?”
“对啊。”绿珠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清澈得不染一丝尘埃。
叶夜两腿一蹬。
这姑娘简直阴魂不散啊。
【这教坊司真没白来啊,今天有好戏看了。吃瓜吃瓜。】
他抱头哀嚎:“能换一个吗?那孩子……我感觉,下不去手……”
“你还真认识她啊!”绿珠小碎步跑到叶夜身边,“快快,说说你们的故事。”
“唉……”叶夜长叹一口气,从明珠城说到青轩城,被魔教追杀,遇到符璃,一串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讲了一遍。
“那不是正好吗?你给她赎身了,她就是你的了!”
“不对!”红袖眉头一皱,“她没跟你说过她是妖狐?”
“啊……是没有,但是……那个……我们也没发生过什么,所以……这不违法吧……”
叶夜猜到了红袖的敏感点,之前说过,法律规定妖狐应当在发生关系前告知身份。整天念叨法律条文的红袖肯定会注意到这个。可他和符璃又没一起上过床,严格来说应该不算违法吧……
红袖面色复杂地点了下头:“这种情况比较模糊。如果她走了,那就不违法,如果她真打算嫁给你的话……这或许还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让小叶娶她不就好了~”绿珠蹦蹦跳跳地,把压力给到了叶夜的头顶,俯下身揉着叶夜的脸颊,“你不喜欢小符璃吗~”
“这唔系稀唔稀饭的问系。”叶夜说出来的话都被揉跑调了,他砰一下把小妈的手按在太阳穴上,这才让自己的发音变清晰,“她太单纯了,我觉得她都不知道什么叫喜欢!”
“十几岁的妖狐小姑娘就是这样的啊!”绿珠见没有下手的机会,干脆把手放在胸前的抱枕上,让叶夜压力倍增,“只有跟男人做过之后,她们才会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快乐~”
滋溜~
耳垂上传来温热的触感,一股麻麻的感觉沿着脊柱传导下来,让叶夜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反正你得娶一个咯,不然等暗鹰司插手,谁都救不了你了。”
“啊——”叶夜瘫在椅子上,“没有别的办法吗?”
“有啊。”绿珠一指,“这屋子里你看上谁了,尽管说。”
“等会,让我捋捋……”
叶夜抹了一把脸,开始思考:“因为我在闯进来的时候露过脸,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禁卫军就会把混进细作这件事报给暗鹰司,之后他们就会顺藤摸瓜,认定我勾结魔教。”
“对。”
“现在我们要在暗鹰司正式接手之前把这件事定性,比如说宣称我是星流的人,有紧急状况需要向你们传达,迫不得已闯进了封锁线。”
红袖点头:“然后只要保证大夏开战之前你都和我们在一起,他们也就不会追究了。大战在即,暗鹰司有许多事要忙,绝对轮不到你身上。”
那不能直接让星流使团为我担保吗?
叶夜腹诽了一句,不过他当然知道这话不能直接问。
“需要一个合法的方式证明你的身份,不然大夏会连带着怀疑星流的态度。所以正如绿珠所说,如果你是为了赴婚约而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闯了封锁线,这就不是大罪了,大夏自然没精力深究。”
“哦。”叶夜若有所思,“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给大夏朝廷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
“而成亲就是最合理的啦,我们是妖狐嘛~”
红袖点了点头:“妖狐宪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叶夜彻底晕了:“我靠!你们有多少本法律啊,什么公约协议民法宪法的,我头都要大了。就不能简洁一点吗?看我们大夏多好,就一本《大夏律》。”
绿珠又贴在了红袖身上:“星流的法典好多好多的。而我红姐之所以能成为使团代表,就是因为她把所有法条都背了下来,真的超——厉害的!Mua!”
她直接在红袖脸上亲了一口。
红袖把这只贴在身上摇着尾巴的?鱼拍掉,继续对叶夜讲述:“公约协议不算法律,民法类似于你们的《大夏律》,而宪法是国家最根本的法律,它是其它法律的制定思路。”
“额……我不明白……”
“你把大夏律里最核心的理念提炼出来,说说大夏朝廷希望自己的子民做什么,你就明白了。”
“要干什么?”叶夜挠了挠头,“大势力不准随便打架内耗,但是欺负百姓就无所谓,平民要给国家上税,把修炼者老爷们养得肥肥的,老爷们说让我们打谁就打谁……反正一通恶心的东西。”
“对!你可以把这称为大夏的宪法。”
“卧槽!你们居然还把这么恶心的东西单拎出来写一本?”
“星流的法律和制度是它最美好的东西。”
头一次,叶夜看见两位小妈站在一起,异口同声地说着同一句话。
然而更让他吃惊的还在后面。
不只是两位小妈,屋里的其它侍女们,除了叶夜的所有人,都收起了戏谑的表情,不约而同地开口:“它是全体星流国民共同的骄傲。”
这场面莫名觉得有点庄严神圣了。
完全不同于叶夜描述大夏律时那股恶心的感觉,她们说这话的时候,昂首挺胸的那股朝气,那种喜悦而又严肃的复杂表情,做不得假。
她们是从心底认同这句话的,叶夜心想。
仪式做完了,红袖继续向叶夜解释:“绿珠说得没错,成亲确实是个可行的方案。”
“妖狐宪法第一条:纵欲是所有妖狐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
叶夜直接被这条法律雷成了灰。
你们这么浪,居然是有法律做后盾的!
我还第一次见过把“好色”明晃晃写在法律里的情况,更何况是这个被你大吹特吹的宪法。
不多说!牛逼!
好不容易才塑造出来的那股神圣感被这条法律砸得稀碎。
“第二条,妖狐应该理解并尊重其它种族的生活方式。”
嗯,突出一个我不喜欢但我不干涉是吧,我深有体会。
你们都这么浪了,没去大街上开音趴就算你们有礼貌了。
叶夜心虚地看了绿珠一眼,好在绿珠正围着红袖转圈,没有发现叶夜的目光。
“第三条,如果妖狐选择与他国国民结为他国意义上的伴侣,则必须按照伴侣所在地区关于欲望的法规行事,此情况下妖狐个体不再享有宪法第一条所赋予的纵欲权。符合此条目情况下,当妖狐宪法其余条目与当地法规冲突时,以当地法规为准。”
叶夜他……他感觉,自己是不是太轻佻了。
小时候他听爹讲过,世上有个叫妖狐的种族,男性俊美,女性妖媚,他从那时起就对这个种族充满了好奇。他问老爹你有没有见过妖狐,老爹只是笑而不语。
遇到红袖绿珠后,随着聊天,他先是认识到了妖狐的放荡,哪怕作为国家的代表,也从不掩饰自己的放荡。尤其是绿珠,言辞戏谑,没有半点庄重的样子。
他以为,妖狐就是这样一个放浪形骸,甚至还有点下流的种族。
直到红袖讲述她们“共同的骄傲”,叶夜才发现……
或许,这是个很可爱的种族……
她们在放纵天性的同时,又会把承诺看得很重。
她们真的在很严肃地对待承诺,为此,她们愿意收敛自己的天性,那个写在最根本法律最上面一条最重要的东西。
“你明白了吧。”绿珠也没有再嬉闹了,“如果符璃真的决心要嫁给你,你该怎么做。”
叶夜低头:“我娶!我娶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