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爱的宿命英雄
作者:萌萌的小可爱LT | 分类:其他 | 字数: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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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个女人
林峰只是一年前,才同二十五岁的张荟彩相识,她嫁给在陶维不久,便成了寡妇。
她出身古老而富裕的张麦家族,未出嫁前便丧母,她的父亲过去一直对夫人言听计从,如今感到自己获得了自由,却突然醒悟,其青春年华已被婚娶消磨,再想过上一阵享乐生活已来不及。
他开始过起单身汉的生活。他想克服年龄和身体条件的限制,但未如愿,只是看着别人又吃又喝,自己的肠胃却消化不了。但他还是来得及给自己的财富以致命打击。
代替无法消受的享乐,他表现出顽童般的老年人的虚荣心,开始癫狂般与人交往,用以犒劳自己对夫妻生活的忠诚,很快将所有现金、妻子的全部钻戒和女儿的大部分嫁妆花光。在婚前就被他抵押掉的不动产上,又欠下十分可观的债务。
待到财源枯竭之后,他还间或——每年一次——有时两次,搞点儿开销很大的名堂,给某个女人买钻石戒指、轻便马车、餐具,一连三个星期上她家,陪她上剧院,请她吃晚餐,召来一帮年轻人,然后停息下来,直至搞到下一笔钱。
张麦是个十分精神、威风凛凛的老头,一头柔软、令人起敬的白发。看外表,你会把他当成某个人呢。当他得意地挽着胳膊、领着张荟彩去某处参加舞会和公众游艺会的时候,显得尤为精神。不熟悉他的人们尊敬地站到一旁,而熟人们一见到老顽童,先是嘻嘻笑,随后亲昵而开玩笑地拽住他的手,让他安排愉快的午餐,凑到耳朵上告诉他令人开心的故事……
老头儿开玩笑,给众人讲趣闻,说俏皮话,尤其喜爱与同岁人回忆已逝的青年时代和当今时代。他们异常兴奋地记起某个人输了大堆大堆的金子;又为自己花费那么少、日子过得那么窘迫而难过。他们向聚精会神聆听的年轻人传授生活的伟大艺术。
不过,张麦更喜欢回想当年赴B城的情景,那是1814年,A城人以宽宏大量的胜利者身份来到B城,他们的殷勤客气盖过了B城人,革命已经将B城人在这方面的品质破坏殆尽,使他们在挥霍无度上压倒最为慷慨大方的D城人。
老头儿嘻嘻哈哈地过日子,成天没正经,只讲些高兴事,甚至在剧场看戏也满脸堆笑,观赏女演员的纤足,或是用长柄眼镜看她。
当出现不愉快的事情,遇见的不是午宴,不是后台迷人的戏剧,而是生活的神经被触动,听到雷声滚滚的时候,当他的四周出现重大问题及需要想办法和下决心的时候,老头儿便愚钝地困惑莫解,陷入忐忑不安的沉默中,只会频频地咬嘴唇。
从前,他头脑灵活,爱开玩笑,细心,性格中不乏大胆的激情。但是,他在军队干了十六年,B城语学得极棒,可以用B城语流利地说、写、唱歌,却几乎不识俄文。他拥有漂亮的住宅、骏马、轻便马车和两万元的进款。
谁也没有他穿着讲究,如今到了老年,他还向裁缝提供时尚的款式;他始终穿得很体面,走路精神矍铄,气度高贵,说话充满自信,从不失态、失去自制。判断一切经常违背逻辑,但运用诡辩却灵活自如得非同一般。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想改变他的看法极难。上流社会、阅历、他的整个人生没赋予他任何内涵,因此他像怕火似的害怕严肃认真。但正是那种人生阅历和经常生活在一帮人中间,使他见多识广、具有结交三教九流各式人物的能力,养成了他某种十分讨人喜欢的小聪明,不熟悉他的人初次接触,甚至会信赖他的见解和建议,然后受骗上当,这才看清他的为人。未等他在游手好闲、大肆挥霍方面陷入生活危险的旋涡,家里便给他成了亲,那年他二十五岁,姑娘美丽出众,门第古老,但冷冰冰的,性格专横,立刻便摸透了丈夫的禀性,将他牢牢握在手心里。
如今,张麦每周要去出席一次某个委员会的会议,拥有个重要头衔和两枚星形勋章,正难熬地期待第三枚。这是他的社会意义。
他还有另一个期待:出城,去趟B城,不是手持武器而是带着金币,像从前那样在那里住上一阵。
他常怀着欣喜羡慕的心情回忆革命时期的奇闻逸事,说是一个门第高贵的浪荡公子,在那里的商店里打碎了一只碗,受到老板指责,他索性大打出手,打碎更多东西,然后偿还了能买下整个商店的钱;说另一个人花高价买下城王的一幢别墅,送给了一名舞女。最后,他总以怀旧的感叹结束他的故事。
妻子去世不久他就要求出城,但他的生活方式、脾性和怪癖在社会上声名远播,因此对他请求的答复,只是简单一句话:“没必要。”他咬咬嘴唇,忧郁一阵,然后做出一件乖戾的大事,一掷千金,便消停下来。待到将财产彻底挥霍光,他去B城的念头也就烟消云散。
自从他挥霍尽所有钱财,除了痛苦地等待第三枚星形勋章,还有件事让他终日不忘,时常惦记,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那就是如何从自己的两个老姑娘姐姐、张荟彩的姑妈那里搞到钱。
张欣和张娜,虽说十分吝啬,亦瞧不起自己弟弟的个性,不过她们珍惜他所姓的姓氏,看重家族的声誉、尊严和传统,因此,除了付给他固定的五千元零用钱外,还时不时给他一些差不多也是这个数的资助。而每到年底,她们常常边数落边训斥边差点儿掉泪,替他付清欠裁缝、家具商和其他商人的钱,几乎又是这个数。
她们清楚他的钱都派了什么用场,但对此持宽容态度,因为她们明白,这个时代的浪荡公子全这德行,所以把此看作男人们的天性。只是当他想在她们面前炫耀自己的荒唐行为,或是有人打算告知他的什么乖戾行径时,她们便捂住耳朵,像两个道德高尚的淑女。
在她们眼里,他无足轻重,毫无用处,既做不了事,亦出不了点子——他就是个糟老头和坏父亲,但他是张麦,而张麦家族古老悠远,先辈和祖先们的画像挂满整个大厅,厚厚的家谱一张大桌子上都放不下,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曾声名显赫。
她们以此为豪,并原谅了弟弟的一切,只是因为他是张麦。
她们俩曾经在上流社会出尽风头,只因为除她们外别人都已忘怀的原因,而成了老处女。她们索居在祖上的老宅里,在那里,在已成家的弟弟家里度着晚年,对张麦的独生女儿张荟彩严加管教,倍加照管。侄女嫁人打乱了她们的生活,可是她当了寡妇,又失去了母亲,像进了修道院似的,重新处于姑姑们的威严和监护之下。
她们是两个神态庄重的老太太,头发花白,身高马大,在家时身穿厚丝绸深色衣服,头戴巨大包发帽,手上戴有许多宝石戒指。
张欣有抽搐的毛病,包发帽下还戴顶丝绒小帽,肩披银鼠皮镶边的天鹅绒短上衣,而张娜戴假发套,披大披肩。
两姐妹各有一只女用手提包,而张欣还有只高高的金鼻烟壶,壶旁有几条手绢,还养了条莫普斯哈巴狗,狗老了,总是一副惺忪蒙眬的样子,发出嘶哑的呼哧声,除了自己的女主人,家里的人它谁也认不清。
她们的房子古老,长长的,两层楼,三角楣饰上有纹章,墙体又厚又重,小窗很深,窗间墙很宽。
屋子里是一长排没有尽头的穿廊式裱有花缎的房间;房间里一个个乌黑沉重的雕花橱柜,陈设着古瓷和银器,犹如一口口石棺,同笨重的沙发和洛可可式的靠椅一起,靠墙摆放着,那些椅子豪华结实,但坐着并不舒适。看门人像希腊海神波塞冬,听差个个上了年纪,沉默寡言,女仆们全穿深色服装,戴包发帽。高高的轻便马车带着丝穗子,良种马老掉了牙,脖颈和脊背细长,牙齿老得暗淡无光,拉起车来脑袋点得厉害。
张荟彩的房间看来比别的屋子稍为令人开心些,尤其当女主人本人在的时候:那里会有鲜花、乐谱和许多时兴的小玩意儿。
倘若再能稍许随意些,多些杂乱无章、阳光和喧闹声,那么这里便会是个清洁、愉快、无忧无虑的栖身之处,可以在此沉入幻想,读书入迷,玩得上瘾,甚至谈情说爱。
可是,鲜花插在了粗笨的老式花瓶里,如同插在墓上的骨灰瓮里,一大堆笨重而古老的银器使房间变得更加缺乏生气。再说两位姑妈不能容忍杂乱无章:花儿在花瓶里稍为摆得精巧些,张娜进屋,便摇铃将头戴包发帽的女仆叫来,吩咐将它们给收拾匀称了。
倘若一本贵重的硬面书放在沙发上或椅子上,张欣便会将它放到书架上;倘若阳光过于自由自在地射进来,在玻璃器皿上、镜子上、银器上撒欢儿,张娜觉得刺眼,便会默然用手指朝窗帘一指,于是厚重的、不能弯曲的、丝织的帷幔便会匀称地从环扣上落下来,挡住光亮。
可是,楼下张麦的屋子里,却充满杂乱无章。老式传统在那里与当代舒适的风韵混杂在一起。沉重的家具旁,摆放着的折叠沙发床,高高的哥特式壁炉前挡着一架围屏,上面画有轻佻的风情画,早晨常常会在桌子上见到昨晚吃剩的残肴,沙发上有时能找到女人的手套、皮鞋,他的卫生间里有整整一铺子的各种化妆品。
如果说楼上静悄悄的一片寂静,那么楼下则时常能听到清晰响亮的说话声、笑声,总是那么热闹、乱七八糟。他的近侍 [18]是个B城人,言语恭恭敬敬,目光放肆无礼。